技术转让的四种基本类型
根据转让技术的不同程度和性质,技术转让可分为四种基本类型:
1,专利权转让。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转移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形式。
2.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其对特定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形式。
3.专利许可。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许可人作为转让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技术转让形式。
4.非专利技术转让。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并在双方之间明确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技术转让形式。
1,技术转移是指某种技术(包括成熟技术和处于发明状态的技术)从其原产地或实践地转移到其他地方或领域的过程。技术转让本质上是转让。它往往是包括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和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技术”是知识产权法赋予的一种“无形资产”,可以在交易中有价值地转移,从而获利。因此,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
2、技术转让交易的内容是知识产权技术转让中的交易是“技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不是物质形态,而是知识形态。技术转让的本质是一种权利——知识产权,是指在一定区域和一定时期内,对科技、文化、艺术等智力活动所创造的精神财富的专有权。这种权利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如申请、登记、注册、审查、公告、授权等)取得的。),所以受法律保护。以专利权为例,我们通常所说的“购买专利”是购买专利(申请人)持有人对其专利的专用权,而不是发明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