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费用明细归集分类如何操作
(1)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也称R&D人员)的年度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及其他与其岗位或聘用相关的费用。
(2)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费用的直接投资。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样品、样机和一般试验方法的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简单维护费;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等。
(3)折旧费和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实施R&D活动而购置的仪器设备和用于R&D项目的建筑物的折旧费,包括R&D设施的更新、改造、装修和修理所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是指新产品、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以及工作程序、技术规格和操作特性的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5)设备调试费用主要包括工装准备期间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开发和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的方法和标准等。).大规模批量和商业生产的常规工具准备和工业工程的成本不能包括在内。
(6)无形资产摊销: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发生的费用摊销。)因研发活动而购买。
(七)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转化院、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境外机构开展研发活动(项目成果归企业所有且与企业主营业务密切相关)而发生的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金额应当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确定。
在认定过程中,外部研发费用的80%计入总R&D费用。(8)其他费用是指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持费、高新R&D保险费等。除非另有规定,该费用一般不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全部实际费用和境内企业、高等院校、转化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委托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境外机构委托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