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费用的计算
法律的主观性:诉讼费用主要包括三种: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应当依法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受理费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纠纷引发的诉讼,如合同、借款纠纷等。对于财产案件,按照争议财产金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所以,你请求的财产数额越大,你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财产的金额不同,应付的诉讼费用也不同,有的只有几百元,有的高达几十万元。法律对诉讼费用的缴纳有明确严格的规定。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个速算公式:财产金额速算公式在65438以下+0,000元50元/件1,000元到1,025-2001,000元到20万元+0.02+300元20万元到50万元× 0.015+。3800元,654.38+0万元到200万元×0.009+4800元,200万元到500万元×0.008+6800元,500万元到654.38+0万元×0.007+654.38+0.800元,654.38。438+0万元×0.005+41.800元。比如你要打的官司是李四借你25万,你起诉他还钱。你需要支付的诉讼费是:202100×0.015+1300 = 505430。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除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财产案件外,与财产纠纷无关。此类案件的受理费按一定幅度交纳,具体收费办法如下:(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三)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0元,专利行政案件、商标行政案件每件1,000元。(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六)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申请费申请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两种类型:0。申请执行费和财产保全费。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格的,每件从50元至500元缴纳;执行金额或价款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1%;支付;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部分为0.5%;支付;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0.1%;付钱。申请财产保全,交费速算方法如下:65438以下30元+0,000元/件1,000至1,01,065438+x 0.005+520元,最高5000元。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实际费用。主要包括:(1)检查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住宿、生活费和误工费;(3)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交纳诉讼费如果你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你必须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诉讼费。需要提醒你的是,你只是提前付了钱,最后谁来承担,诉讼完了法院自然会做出裁决。如果你坚持不按照法律规定按时支付诉讼费,法院将驳回诉讼,你的案件将不予审理。同样,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双方当事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申请时预交。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法律客观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