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卖纯生啤酒。但是我在这个城市已经有一家分公司了。我的啤酒是从外国制造商那里购买的。我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生啤酒是中国著名商标。
所以代理商和厂家都有追索权,要求违法代理商赔偿其侵权责任!
补偿标准是:
第四,法定定额赔偿的标准应当细化和量化。
1.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恶劣的,赔偿金额应定为50万元,甚至根据公平原则,可超过50万元。
2.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特别严重但尚未造成特别恶劣后果的,赔偿数额应当定为30万元至50万元。
3.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金额应为654.38+万元至30万元。
4.对于一般侵权,赔偿金额应限定在65438+万元。
5.一般侵权,情节轻微,侵权后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侵权影响的,赔偿金额应为5000 ~ 1000元。
此外,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要考虑我国三大经济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差异,真正做到公平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非常规代理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和范围限制!所以只要你的经营范围超出了合同的范围,就不算侵权。还有一般的商标代理,有一定的期限。但代理商有优先续约权。我建议你把某个区域的运营权拿在一个代理商手里,或者重新选择做另一个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