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法律分析:一是对产品性能和功效没有科学结论的,做结论性宣传。二是对产品性能夸大不实的宣传。第三,利用专利申请号进行宣传。第四,采用“劝告”语言进行虚假宣传。5.宣传他人的名称、商誉和形象。6.独家宣传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