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减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39号令《专利费减免办法》,专利费减免证明申请材料完整有效。申请材料包括:专利费减免证书申请表;单位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摘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企业上月财务报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机关、团体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经济困难证明;个人单位、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收入证明。根据《专利费用减免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免下列专利费用: (一)申请费(不含印刷费和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年内);(4)审查费。专利费用减免办法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免下列专利费用: (一)申请费(不含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专利权被授予之年起六年内);(4)审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