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专利申请的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前所未有的、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专利技术或方法;在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外观专利三种专利类型中技术含量和价值最高,因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最长(20年)。
类型
发明专利包括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
1,产品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发明人为解决特定问题而提供的技术方案直接生产的产品,如电灯、电话、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新合金物质等发明。未经人类加工而处于自然状态的物质,不属于产品发明,如天然宝石、矿物等。产品发明获得专利后,称为产品专利,只保护产品本身,不保护产品的制造方法。
2.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一技术问题而创造的操作方法和工艺过程。这里吗?方法?,可以是化学方法、机械方法、通信方法和按过程指定的顺序描述的方法。如造纸法、炼钢法、印刷法、通讯法等。方法发明获得专利后,称为方法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方法专利的保护范围延伸至以该方法直接获得的在中国进口或者使用或者销售的产品。这意味着未经方法发明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该专利方法以及使用或者销售根据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关于发明还有一个更详细的分类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专利申请人希望为自己的发明划出广泛的专利保护范围,但没有足够的实例支持,这样很容易让他人在原有发明的基础上选择发明。以上对发明专利的介绍稍微多一点复杂一点,但是很有必要,因为在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中,对发明的要求是最高最严格的,一项发明要想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严格审查获得发明专利权而不是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是相当困难的。因此,在中国的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的比例相对较小,仅占全部申请的10%以上。
1,第一个发明
开创性的发明也被称为开创性的发明。这里指的是一种全新的技术方案,这在国内外技术史上都是没有先例的。这项发明为人类科技发展创造了新的里程碑,是一项绝对新颖的发明。例如,指南针、印刷术、蒸汽机、电灯和电话等发明在人类发明史上留下了辉煌的足迹,是开创性的发明。
2.改进的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提高其性能,使其具有新的功能,同时保持其独特性能的改进技术方案。与原发明相比,改进的发明更依赖于前人的技术成果。大多数发明属于改良发明。
3.组合发明
组合发明是指将一些已知的技术特征组合起来实现新目标的技术方案。比如把发动机、轮胎、车厢、方向盘组合成一辆车,这样组合出来的结果就有了和原来四个部件完全不同的技术效果。在科技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组合发明更加重要和不可或缺。对原有产品或方法的重新组合,对原有技术的灵活运用,有时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甚至把现有技术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4.应用发明
应用发明是指将某一技术领域的已知技术应用于新的领域所产生的发明。这种新的应用也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比如洗衣粉,就是众所周知的洗涤剂。有人研究了洗衣粉的一些特性,在畜牧业中作为饲料来喂猪,可以达到育肥的目的。洗衣粉的这一新用途是一项应用发明。
5.选择性发明
选择性发明是指从众多公开的技术方案中选择一个技术方案的发明。选择性发明是化学领域中一种常见的发明形式。例如,在标准大气压下,50?~100?c,物质A的产量通常是不断增加的,但是根据进一步的实验,如果设定为0?~80?c,物质A的产量显著增加。本发明是在宽温度范围内进行的选择性发明。
二、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所作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设计是指工业产品的设计,也就是工业产品的风格。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基于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图案的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
1.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的设计;
2.必须是产品外观的设计;
3.必须审美;
4.它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以图片或照片所示的专利设计产品为准?。这一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反映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为基础的。需要说明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是什么?图片或照片中的专利设计产品?的范围,应当是同类产品的范围;不是同一种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定为侵犯专利权。
三、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为10年。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三维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如凸轮形状和刀具形状的改进;也可以是产品二维形状的技术方案,如型材截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结构是指产品各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结构可以是机械结构,也可以是电路结构。机械结构是指组成一个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电路结构是指组成一个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确定的连接关系。
类型
根据产品不同,本实用新型可分为两种类型:
(1)一种是机械产品,由不同形状和结构的零件以各种连接方式组合而成,并能实现一定的功能。
(2)另一种是模块化产品,主要指电气或信息类的东西。具有不同功能的电子元件模块以一定的逻辑顺序连接,以实现一定的功能。其实理论上,电子元件模块的连接似乎不应该叫形状结构,似乎也不应该是实用新型的授权对象。但现实中,电子元器件模块按一定顺序用导线连接而成的产品,是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