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专利申请的理由是什么?
1.专利驳回的第一个基本原因是申请专利的发明或产品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有三个要求,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产品没有体现这三个特征,专利局就不会授权进行专利审查。因此,这就要求申请人尽可能地发掘发明或产品的新颖性、创造性和独特性,以避免因这一原因而导致专利被驳回的尴尬。
2.专利驳回的第二个基本原因是提交的申请文件中产品或发明的说明书存在问题。在很多情况下,申请人为了保证其发明或产品的保密技术不被泄露,往往会遗漏或隐瞒说明书,这将直接导致专利被驳回,无法成功申请专利。事实上,申请人的焦虑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负责专利审查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不泄露任何专利秘密,并有效保护申请人产品或发明的保密性。
3.专利驳回的第三个基本原因是,申请人无法区分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类别,因此在申请专利时,随机选择其中之一来确定自己产品或发明的类别。但实际上,如果专利申请不符合相应的申请类别,专利局也会驳回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