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间接侵权
那么,间接侵权实际发生在什么情况下呢?这就需要对间接侵权的表现形式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于间接侵权的形式,学术界尚未达成一致。综合比较各种观点,间接侵权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故意销售、许诺销售或者进口只能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者专门用于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专门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器、设备或者中间材料;(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委托,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违反合同中“不得转让”的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的;(4)专利权* * *人未经其他* * *人同意,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五)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在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时,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该专利技术;(6)其他。
众所周知,直接侵权可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但是,对于间接侵权,情况就不一样了。第一,间接侵权的客体是一种“物品”,即间接侵权应当是故意为他人实施专利发明提供相关物品。第二,这种“文章”只是特殊用途,不是用来享受的。也就是说,行为人侵权的客体只能是用于实施他人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者方法专利的中间产品,构成实施他人专利技术(产品或者方法)的一部分,没有其他用途。第三,专利间接侵权不包括制造和使用,仅包括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行为,这是由间接侵权的性质决定的。如前所述,间接侵权是指为他人实施专利提供相关物品,所提供的物品本身不受专利保护。因此,要构成间接侵权,必须有要约或者出售的行为。如果只是制造了相关物品,但没有提供或出售给直接侵权人,那么与专利技术的实施没有联系,无法得出他人侵犯专利权的结论。当然,如果制造相关物品的目的是自己使用,你根本就不打算向直接侵权人提供或出售,更谈不上间接侵权。第四,被间接侵权的专利可以是产品专利,也可以是方法专利。对于产品专利,间接侵权表现为提供、销售或进口用于制造专利产品的原材料和其他部件的行为;对于方法专利,间接侵权是指提供、销售或者进口用于实施该方法的材料、装置和专用设备的行为。而且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间接侵权的成立是否必须以直接侵权的发生为前提,学术界有“独立说”和“从属说”两种意见,“独立说”认为,间接侵权是法律规定的或实践中认可的,以更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间接侵权应当是独立的,判断间接侵权是否成立不应以直接侵权的发生为前提。“从属论”认为间接侵权相对于直接侵权起辅助作用,间接侵权的成立应以直接侵权的发生为前提。没有直接侵权,就没有间接侵权。
间接侵权人是* * *性质相同的侵权人。
主张间接侵权的成立应以直接侵权的发生为前提。理由如下:(1)根据我国现行认定专利间接侵权的法律依据,间接侵权人与侵权人性质相同。所以在法律认定上,间接侵权成立的前提应该是被教唆或者帮助的人实施了直接侵权。(2)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时,一般将直接侵权人和间接侵权人列为* * *共同被告。法院在审理侵权案件时,如果发现间接侵权人,一般会通知原告,由原告请求法院追加间接侵权人为共同被告。如果专利权人只是对间接侵权人提起侵权诉讼,专利权人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直接侵权的存在。专利制度较为发达的美国,也基本采用了这种方式。(3)构成间接侵权的行为不一定构成直接侵权,例如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等。,但直接实施该专利技术的行为最终必须发生,否则就等于承认了所谓的“部分侵权”理论,破坏了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基本原则,其结果相当于将专利保护扩大到与该专利技术无关的非专利产品,这是典型的专利权滥用,情节严重。(4)间接侵权与专利技术的直接实施之间必须存在“密切”的因果关系。只有当这种因果关系存在时,行为人才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专利间接侵权的侵权人应具有主观故意。
当然,出于对专利权人更多保护的考虑,法律可以做出相关的例外规定。国外有很多立法先例。中国也在开始这方面的立法。如北京市高院上述意见第七十九条规定:“下列情形,对直接侵权行为不予追究或者依法不视为专利侵权的,也可以直接追究间接侵权人的侵权责任:(1)该行为不视为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专利侵权行为;(二)该行为属于为个人非盈利目的制造、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第八十条规定:“根据中国法律认定的直接侵权行为发生在或者可能发生在境外的,可以直接追究间接侵权人的侵权责任。”这为我国制定全国统一的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提供了积极的帮助。一旦认定专利间接侵权是指使、帮助他人实施专利侵权的行为,专利间接侵权的侵权人应当具有主观故意。一般来说,教唆、帮助他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教唆、帮助行为不构成过失。事实上,如果像直接专利侵权一样追究过失责任,不仅于法无据,还会给公众带来额外的注意义务,给行为人造成损害。因此,我国专利侵权的法律依据具有主观要件和故意要件。即使在美国和德国,专利间接侵权人也是在“知道”或者“明显知道”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对专利间接侵权的含义和构成要件的思考,为人们判断间接侵权提供了一个方向。我们期待国家尽快完善相关立法,构建完善的专利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