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欧洲专利?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欧洲专利局是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于1978正式成立的政府间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欧洲专利的申请、批准和授权。欧洲专利申请的突出优点是以一种语言(英语、法语和德语中的一种)提出欧洲专利申请,通过申请、审查和授权程序获得欧洲专利后,在所有成员国和延伸国启动生效程序后,即可获得同一个国家的专利保护。按照目前的情况,欧洲专利可以同时在36个成员国得到保护。

申请欧洲专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通过巴黎公约提交欧洲专利申请(有优先权或无优先权);另一个是PCT国际申请进入欧洲地区阶段。

欧洲专利的申请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提出申请,审查专利申请的形式。

申请人可以用英语、法语和德语三种官方语言中的一种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申请。

(二)查询请求和查询报告的发布

提交申请时,必须提出查册请求并支付查册费。对于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大约在1年内可以收到检索报告。

(三)公布专利申请

对于通过巴黎公约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欧洲专利局将在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公布该专利申请。

对于通过PCT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如果PCT公布的语言不属于EPO规定的官方语言,则该申请将以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的语言公布。如果PCT公布的语言已经属于EPO规定的官方语言,则该申请不需要重复公布。

(4)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对于通过巴黎公约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在欧洲专利局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同时从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中指定特定成员国,并缴纳审查费和指定费。

对于通过PCT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具有实质审查请求的欧洲专利申请,同时从EPC缔约国中指定特定成员国,并缴纳审查费和指定费。如果支付了7笔转让费,则可以转让EPC的所有合同方。但是,扩展国家的指定费用需要单独支付。

(5)实质性审查

(6)授权、拒绝和异议

(7)生效

一般来说,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必须决定从指定国家名单中选择有效国家。根据各生效国的规定,通常需要将一项专利的全部内容翻译成该国的语言,提交给该生效国。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需要在宣布授权后3个月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在所有国家生效。如果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译文,该国的专利权将丧失。

(8)维护

完成在不同国家生效的工作后,申请人在不同国家拥有专利。他们相互独立,每件都要交年费。

详见/gjhz/qkjs/201310/t 20131023 _ 832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