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有哪些类型,如何划分?
1,根据让步的内容。
根据特许经营的内容,特许经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较早的特许经营模式称为“产品品牌特许经营”,也称“产品分销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分销权转让给被特许人。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技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在规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典型的特许经营形式有汽车经销商、加油站、罐装饮料和销售。目前,在国际上,这种模式已经逐渐演变为特许经营的商业模式。
(2)“商业模式特许经营”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也就是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它不仅要求加盟商经营总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质量标准和管理政策也要按照加盟商规定的方式进行。加盟商支付加盟费和持续的特许权使用费(royalty),使加盟商能够为加盟商提供培训、广告、研发和后续支持。这种模式在国内外发展迅速。
2、特许经营事业部的组成。
根据特许经营双方的构成,特许经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制造商和批发商。厂家建立的装瓶厂特许经营体系就属于这种类型。具体方式是厂家授权加盟商在指定区域使用加盟商提供的原浆,装瓶销售。装瓶厂的工作就是用厂家的糖浆生产饮料装瓶,然后按照厂家的要求配送产品。可口可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制造商和零售商。汽车行业最早以这种特许经营方式建立了特许经销网络;石油公司和加油站之间也存在同样的特许经营关系。它的很多特点类似于商业模式的特许经营,而且越来越接近这种方式。汽车制造商指定经销商的方式已经成为特许经营的商业模式。
(3)批发商和零售商。这类业务主要包括电脑商店、药店、超市和汽车维修业务。
(4)零售商和零售商。这种类型是典型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代表企业是快餐店。
3.根据授予特许权的方式。
根据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方式,特许经营分为以下几种。
(1)单位专营。单位特许是指特许人在某个地方开设加盟店的权利。加盟商和加盟商直接签订加盟合同,加盟商亲自参与店铺的经营,所以加盟商的经济实力普遍较弱。目前这类加盟商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原有网点的基础上加入的。单位特许经营适合在小空间区域发展特许经营网点。
(2)区域开发特许权。区域发展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设立特定数量的特许经营网点的权利。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由区域开发商投资、设立、拥有、经营加盟网点;特许经营者不得再次转让特许经营权;开发商为获得区域开发权支付费用;开发商应该遵守开发计划。这种方式应用最广,适合在某个区域(如一个地区、一个省甚至一个国家)发展加盟网络。特许人与区域开发商先签订开发合同,赋予开发商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开发的权利;当各加盟网点达到特许人要求时,特许人与开发商应分别就各网点签订加盟合同。
(3)二次特许经营。二次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给予被特许人在指定区域内销售特许经营权的权利。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二级特许人扮演特许人的角色;二级特许人对特许人有相当大的影响力;支付可观的版税;特许人与二级特许人签订授权合同;二级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4)代理特许经营。代理特许是指特许人授权给特许人招募加盟商。作为特许人的服务机构,特许人代表特许人招募加盟商,为加盟商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它是开展跨国特许经营的主要方式之一。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特许人与特许人签订代理合同,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合同往往是跨国合同,我们必须了解并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代理人不构成特许经营合同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