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技术特征的专利可以为该技术特征申请新专利吗?

只要你新申请的B到C的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就可以了。

但是从你举的例子来看,授权专利必须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那么从B到C的技术点一定是与授权专利中的某项现有技术擦肩而过,或者被审查员认为是现有技术,否则就不是完整的技术方案;那么,你要申请的实用新型要么是对原有技术点的替代,要么是对原有技术点的进一步延伸和丰富;如果是第一种,只要符合三个特征即可;如果是第二种,虽然具体低位可以破高位,但要看你怎么写,否则会收到审查意见。

我建议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而且B到C能形成完整的技术方案,你就把B写到C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