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第一,属于同类产品是判定外观设计侵权的前提。(一)在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时,首先应当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一种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2)在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一类产品时,应当根据商品销售的分类习惯和客观实际情况,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外观设计国际分类表)确定是否属于同一类产品。(3)类似产品是判定外观设计侵权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也可以判定侵权。第二,普通消费者的眼睛是判定设计侵权的标准。(1)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睛和审美观察为准。(2)普通消费者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是指外观设计专利的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的购买者或使用者。第三,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是判断外观设计侵权的主要方式。在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时,应进行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1.如果两者的所有组成要素相同或者相似,法院应当认为它们是相同的外观设计。2.如果两者的所有要素不相同或者不相似,法院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外观设计。3.构成要素的主要部分(主要部分)相同或者近似,次要部分不同的,应当认定为不同设计。4.产品的大小、材质、内部结构和性能不能作为判断两者异同的依据。但是可以考虑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因素。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2.责令立即停止销售;3.没收和销毁侵权货物;4.没收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和伪造注册商标的工具;5.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