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规定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国内立法渊源和国际公约两部分。1.知识产权法,如版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4.知识产权行政法规。主要包括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13.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等知识产权行政法规。5.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制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及保全证据适用法律的解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第五条。

因专利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地、使用地、许诺销售地、销售地或者进口地;使用专利方法的地点,以及根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的地点;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发生地;实施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场所。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