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复审的过程
法律分析:1,复习开始。
专利申请人(复审请求人)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相关证据。
申请人可以在复审请求书中按照规定修改申请文件。修改的范围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中指出的缺陷。
2.预先检查
每一次专利复审都需要一个“预审”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申请人的复审请求后,将材料转发给原专利申请审查机关专利局,由专利局先进行“预审”程序。
3.复习复习
申请文件的修改,复审申请人在提出复审请求、答复复审通知书(包括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和参加复审口头审理时,可以修改申请文件。
4、审查决定的类型
审查决定分为维持驳回决定、撤销驳回决定和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三种。
5、审查决定的效力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撤销专利局作出的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有关案卷退回专利局,专利局继续办理审批手续。
6.信访人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
请求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以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