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韩国专利申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工具/原材料

(1)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名称和地址(中英文);

(2)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无需公证);

(3)摘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申请时必须提交韩文申请文件);

(4)附图;

(5)优先权证明材料(要求优先权时)应当注明优先权号和优先权日,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商标申请流程

1.审查制度:实质审查授权制度,发明专利只有在自申请日起5年内提出审查请求时才会被审查。

2.公示:申请人提交的发明申请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自动在《专利公布公报》上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应当自申请日起5年内提出。2006年底,韩国发明专利的平均审查周期(即从申请人提交实审请求到KIPO发出第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缩短至9.8个月。因此,对于许多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提出实审请求的申请,专利往往是在自申请日起18个月的截止日期之前被授予的。对于这种申请,如果申请人不要求提前公布,专利申请公布程序将不会进行。

3.公告:实际审查通过后,可以授权登记,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专利授权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前三年的专利年费作为登记费。申请人支付注册费后,KIPO将在《专利登记公报》上公布专利授权。即自专利授权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授权专利提出异议。

4.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或国际申请日)起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