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协议的通用版本
接收者的电话号码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接收方的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供应方的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序
1.供应商是中国专利号的唯一专利权人_ _ _ _.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的某一天
2.供应商有权并同意授予上述专利实施许可。
3.被许可方同意从供方获得上述专利实施许可。
4.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许可证的种类
本许可证是独家许可证。
2.供应商不得在第3条所列的合同区域内制造、使用或销售许可产品。
3.被许可方有权授予分许可。
4.未经供应商许可,不得转让该独家许可。
第二条技术适用范围
1.供应商确定_ _ _ _ _ _专利的保护范围为_ _ _ _ _ _。
2.供方已在合同区域外使用了专利技术_ _ _ _ _ _,供方确定其已达到以下技术水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或:供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使用过该专利技术_ _ _ _ _,供方确定_ _ _ _ _。)
3.本专利的全部技术使用范围是本合同许可的技术使用范围。
第三条合同区
1.本独家许可证授予以下地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被许可方不得在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制造、使用或销售许可产品。
3.被许可方可向下列国家出口许可产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4条技术援助
1.供方有义务向受方提供实施专利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并写明具体内容和交付日期。
2.供方负责接受和安排受方技术人员到供方企业进行培训。供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受方的培训要求,使受方人员掌握专利技术。
3.供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到受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第五条专利技术的改进
1.供方有义务在合同有效期内将专利技术的所有改进成果告知受方,并提供给受方使用。使用费不得因此而增加。
2.被许可方改进专利技术不需要供方的批准,但必须通知供方。供方有权在支付适当费用后使用受方的改进成果。
3.如果受方的改进成果是可专利的,受方有权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经批准后,归受方所有。
第6条供应商的保证
1.供应商保证第2条中列出的所有内容。供方和受方* * *双方均验收了_ _ _ _ _ _ _ _ _ _的技术水平和要求
2.供应商保证其所有的_ _ _ _ _ _专利权是合法的、有效的、无瑕疵的。
第七条专利权的维护和保护
1.供应商有维护专利权和支付年费的义务。
2.当供方打算放弃专利权时,必须及时通知受方。被许可方有权免费获得供方放弃的专利权。
3.供方和受方都有权起诉第三方侵犯专利。一方起诉,另一方应当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所得也归其所有。合同双方同意共同起诉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利益按以下比例分摊:
供方_ _ _ _ _%,受方_ _ _ _ _%。
第八条履行义务
1.被许可人应当承担实施专利的义务。
2.接受方不承担不制造或竞争性销售产品的义务。
第九条支付和支付条件
1.接收方支付给供应商的合同总价为:
报名费:_ _ _ _ _美元(大写:_ _ _ _ _美元)
提成费:按照双方约定的提成方式、提成率、提成基价、提成期写清楚。
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应以美元电汇或汇款方式支付,收款方通过中国银行和银行支付。供应商应通过_ _ _ _ _银行和北京中国银行向接收方付款。
在中国发生的所有银行费用应由接受方承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3.合同总价由受方按照以下方式和比例支付给供方:
(1) _ _ _ _ _ _%
(1)由供应商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 _ _ _美元的不可撤销保函,以接收方为受益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②金额形式为合同总价,发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汇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在支付上述款项时,接受方应提交一份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 _ _ _ _ _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和副本。
(2)初始费用的_ _ _ _ _ _ _ _ %
①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②即期汇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最后一批技术资料交付的航空运单和供应商声明所有技术资料已交付的信函,一式两份。
(3)报名费的_ _ _ _ _ _ _ _ %
①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②即期汇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双方签署的证明培训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证书一式两份。
4.在产品评估达到第二条规定的技术水平后,受方将开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版税的支付条款如下:
(1)每年65438+2月31之后的15天内,接收方应将上一日历年度产品的实际销量通知供方(注:一年两次,也可约定其他方式)。
(2)在收到供方的下列文件后30天内,接收方应在核实后支付给供方:
(1)特许权使用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②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汇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5.当供方需要向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方有权从上述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十条税费
1.因履行本合同而在接受方国家之外产生的所有税费应由供方承担。
2.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在中国获得的收入必须根据中国税法纳税。该税款应由接收方在每次付款时扣除,税务局的收据副本应提交给供应商。
第11条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