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实际审理阶段需要缴纳年费吗? 发明专利在实际审理阶段不需要缴纳年费,专利权人从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书面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