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程序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否相同?

相对来说,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更高。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就是美欧专利中常说的应该是非显而易见的。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需要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一定要有显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