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刑事案件律师费收取标准

民事案件中的律师费

1.计件工资率

(1)不涉及财产:2500-10000

(2)涉及财产

不足1,000元的,按照不涉及财产的民事案件标准执行。

大于65438+10万元小于等于65438+10万元6-7%

65438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5-6%

50万元以上654.38+0万元以下4-5%

大于654.38+0万元且小于或等于500万元的3-4%

大于500万元且小于或等于654.38+00万元的2-3%

大于100万元且小于或等于100万元1-2%

超过6543.8亿元。第二,时间收费

200-2500元/小时

1,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1小时,30分钟以下不收费,办理法律事务在途时间减半。

2、根据一名律师办理事务的时间,需要两名或两名以上律师分别计算时间并相加后确定。

三、一般案件收费

1.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反诉案件,分别按照一审案件收费标准收费。已代表前一阶段的,从后一阶段起减半。

2.如果你代理这个诉讼,同时代理一个反诉案件,反诉标的金额分别减半收取。

3.风险代理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刑事诉讼案件、有政府定价的民事案件、国家赔偿和仲裁案件。风险代理收费实施后,合同不明确或显失公平的,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释执行。

4、民事、国家赔偿和仲裁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以按照较高者计算和收取。

四、其他费用

1.委托人来自境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咨询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的代表机构办理类似的法律事务,并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费用数额。

2.律师事务所代表委托人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案卷检索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3.律师事务所在省内其他城市或者外省办理案件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发生额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另行收取。律师事务所需要提前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预计费用。确需变更预计费用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4、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不超过简单案件金额的5倍计算。

动词 (verb的缩写)仲裁案件

按涉及财产的民事案件标准。

刑事案件中的律师费用

1.计件工资率

(1)调查阶段1000-8000

(二)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

(3)初审阶段3000-20000。

第二,时间收费

200-2500元/小时

1,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1小时,30分钟以下不收费,办理法律事务在途时间减半。

2、根据一名律师办理事务的时间,需要两名或两名以上律师分别计算时间并相加后确定。

三。办理一般刑事案件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第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2、刑事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标准酌情减收费用。

3.独立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和特别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审标准收费。已代表前一阶段的,从后一阶段起减半。

4.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者犯罪事实的,可以按照所涉及的罪名或者犯罪事实按件起诉。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四、其他费用

1.委托人来自境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咨询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的代表机构办理类似的法律事务,并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费用数额。

2.律师事务所代表委托人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案卷检索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3.律师事务所在省内其他城市或者外省办理案件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发生额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另行收取。律师事务所需要提前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预计费用。确需变更预计费用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4、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不超过简单案件金额的5倍计算。

行政案件的律师费

1.计件工资率

(1)不涉及财产:2500-10000

(2)涉及财产

不足1,000元的,按照不涉及财产的民事案件标准执行。

大于65438+10万元小于等于65438+10万元6-7%

65438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5-6%

50万元以上654.38+0万元以下4-5%

大于654.38+0万元且小于或等于500万元的3-4%

大于500万元且小于或等于654.38+00万元的2-3%

大于100万元且小于或等于100万元1-2%

超过6543.8亿元。第二,时间收费

200-2500元/小时

1,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1小时,30分钟以下不收费,办理法律事务在途时间减半。

2、根据一名律师办理事务的时间,需要两名或两名以上律师分别计算时间并相加后确定。

三、一般案件收费

1.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反诉案件,分别按照一审案件收费标准收费。已代表前一阶段的,从后一阶段起减半。

2.如果你代理这个诉讼,同时代理一个反诉案件,反诉标的金额分别减半收取。

3.风险代理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刑事诉讼案件、有政府定价的民事案件、国家赔偿和仲裁案件。风险代理收费实施后,合同不明确或显失公平的,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释执行。

4、民事、国家赔偿和仲裁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以按照较高者计算和收取。

四、其他费用

1.委托人来自境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咨询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的代表机构办理类似的法律事务,并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费用数额。

2.律师事务所代表委托人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案卷检索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3.律师事务所在省内其他城市或者外省办理案件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发生额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另行收取。律师事务所需要提前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预计费用。确需变更预计费用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4、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不超过简单案件金额的5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