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到期后想恢复权利怎么办?请求费怎么算?

收到专利局的无效宣告通知后,两个月内可以恢复,官方恢复费1000元。

专利快过期了可以恢复,过期太久就不能恢复了。《专利实施细则》第六条显示,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专利法规定的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至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权利。

当国家管理局发出终止通知时,将给予专利权人两个月的时间申请恢复权利。

但是,专利恢复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应当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权利恢复请求书和专利证明文件,请求专利恢复。第二,当事人因正当理由延误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在收到专利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另外,不可抗拒的原因主要是指天灾人祸,此外还有出差、生病、休假等,但结婚、生育、休假等原因是专利局不认可的。第三,未缴纳维持费或者年费的,恢复专利权,提交请求并附相关证明,缴纳相应的恢复费。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专利权人在被授予专利权的年度后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将通知专利权人自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年费,同时缴纳滞纳金,超过规定缴纳时间的每超过一个月,数额按当年全年年费的5%计算。

如果是以上两种情况,可以恢复,手续也比较简单。符合要求的,专利局重新颁发专利证书,但超过两年后不能恢复。另外,专利恢复时,除请求费外,还应缴纳注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