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户籍新规
法律分析: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内外学术、学科带头人;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人才;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非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人员。技能人才包括:经地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中级技能以上人才(中级技能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5、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有派出所的城镇,以派出所辖区为户口管辖地;未设公安派出所的乡、镇,以乡、镇管辖为户口管辖。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是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协助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分散居住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部队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畜牧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帐户。,应由指定的合作社协助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登记在户口。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簿。设有公安派出所的城市、水域、镇,应当向每户发放户口簿。农村合作社为单位发放户口簿;户口本不发给合作社以外的户口。户口簿、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