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能改变专利的类型吗?
法律主观性:
1)优先权的范围不同:外国申请人在外国首次申请后,可以就同一主题在中国提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2)优先权的主体不同:外国优先权由外国公民享有,而国内优先权由国内公民享有。(3)权利来源不同:外国优先权来源于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两国都是缔约国的国际条约,而国内优先权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4)优先权设定的目的不同:外国优先权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外国专利权人的利益;国内优先权主要是为了方便在优先权期间增加技术方案,为不同类型专利之间的转换提供条件,保护国内公民。
法律客观性: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十二个月内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申请专利,或者在六个月内就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申请专利,又就同一主题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可以按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申请人在12个月内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就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