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材料有哪些?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提交以下审核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符合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的可视为法人单位的证照材料(若为新版“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则无需提交);

(3)企业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R&D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申报时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本单位财务人员根据审计报告要求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企业技术R&D和创新机构设立文件、R&D和创新体系相关文件、专属办公场所说明;

(五)企业技术研究创新机构符合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认定条件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各种类型的R&D仪器设备、专用工具和数据库、技术R&D和创新机构成立以来连续购买的数据库清单(最长期限为5年)、用于研发的证明材料;

2.科技R&D和创新机构现有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职务/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和学历学位等基本信息)及其社保缴纳花名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

3 .技术研究创新机构近2年研发支出信息目录清单及证明材料;

4.技术R&D和创新机构近2年主导的技术标准、国内外有效专利和版权等反映R&D成果的信息清单及证明材料;

5.反映R&D绩效和经济效益的信息目录清单,如科技R&D和创新机构近2年开发的新产品和新技术项目数量、转化应用情况、新产品销售额、贡献率等。,及其说明和支持材料;

6.科技R&D和创新机构近两年获得国家、省、市R&D平台、实验室、检测机构认证,反映R&D能力和水平的信息目录清单及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