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权利人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来确定。权利人因侵权所受的损失,是指权利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因侵权而减少销售量,导致权利人收入减少的数额;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是指侵权人因实施专利而获得的利益(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和进口根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一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没有专利许可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种类、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五千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五十万元。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根据权利人的请求确定赔偿数额。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按照市场上销售的侵权产品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收入的乘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从事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可以按照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而减少的总销量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收入的乘积计算。难以确定权利人销售减少总数的,可以将市场上销售的侵权产品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的乘积,视为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费可供参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费的数额、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和时间等,参照专利许可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