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人身权可以继承吗?

作品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一般来说,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在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限内继承作品的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到期期间,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作品的财产权。作品人身权是专有权,不能继承。

版权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

3.申请人缴纳注册申请费;

4、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出受理通知书;

5、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进行形式审核是否正确;

6.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送达核发登记证通知书或者不予登记通知书;

7.申请人收到注册证书或退还50%的申请费。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是人类智慧的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知识产权由许多分支组成,版权属于其中之一。著作权中的复制、发行等财产权可以继承,但签名等人身权因其人身排他性而不能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或者遗产性质不能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临摹、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暂时许可他人使用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客体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和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该作品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公开复制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通过投影仪、幻灯机等技术设备;

(十一)播放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播放或者重播作品的权利,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类似的传递符号、声音、图像的工具向公众播放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拍摄音像作品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为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断通过选择或者整理汇编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按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按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并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