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在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外国必须同我国缔结有优先权条款的国际条约,或者同我国签订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定,或者承认我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

2.申请国外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3.申请国内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4.申请外国优先权,第一次申请必须是外国专利局受理和授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能否被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本条件;

5.申请国内优先权的,第一次申请必须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出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但是,后一申请提出时,第一申请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国内优先权,或者已经授予专利权,或者按照规定属于分案申请的,不能作为申请国内优先权的基本条件;

六、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国内优先权,都要求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具有相同的主题。后一申请超过前一申请的主题的,不享有优先权,只能在同一部分申请优先权;

七、共同申请的,允许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享有优先权日;

八、申请国内优先权,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的类型,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申请的主题与前一申请的主题相同;

九、在中国的后一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并且还必须满足后一申请人是前一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

X.申请优先权,必须在申请权利的同时作出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向外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向外国首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按照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申请人在12个月内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就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