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意被取消了。商标怎么办?

问:我的企业被注销了。商标怎么处理?企业未注销的,注销前转让给他人。如果已经注销,商标将被视为无效,必须重新注册。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专用权期限届满前注销的,其商标专用权当然应当终止,注册人不能再享有该商标的任何权利,不能对该商标进行任何处分,包括许可和转让。笔者认为其商标应恢复原状(注册前的状态),进入公有领域。我国台湾省现有商标法中也有类似规定。台湾省《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标专用权所有人注销业务,商标专用权所有人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自所有人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转移登记的,商标专用权当然消灭。因此,商标专用权在企业注销后当然会消失,这是符合法律精神的。工商总局商标局1992针对?企业法人终止后商标专用权是什么?回函中认为,企业法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将在清算活动结束后终止(清算程序结束后,经工商机关核准注销企业)。可见,在实践中,有关主管部门也认为,企业注销后,商标专用权当然会消失。与商标权同属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和著作权,都是在权利到期后进入公有领域。专利权的有效期为10年,专利权期限届满后,该专利将进入公有领域;著作权的财产权部分的有效期限为50年,权利到期后进入公有领域。虽然《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商标在商标权期限届满后进入公有领域,但从他人可以申报近似商标的规定中可以得出这一结论。综上所述,在企业注销至商标注销期间,将商标认定为无主财产进入公有领域并不违背法律的精神和规定,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虽然根据现行《商标法》的规定,该类商标在办理注销手续前仍视为有效,但在后续商标申请人取得充分证据后,应当允许后续的近似商标注册,以维护后续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