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如何摊销?

专利权在会计准则中属于无形资产。根据2006年新会计准则第6号的规定,每月摊销额按其原值扣除预计残值和使用寿命后计算。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

企业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摊销,直至不再确认为无形资产。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如果预计实现方式不能可靠确定,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费用等。).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扩展数据:

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摊销的后续计量;

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残值应当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资产。

2.估计残值信息可以根据活跃市场获得,该市场很可能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存在。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的不同的,应当变更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无形资产摊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