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权

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专利权属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在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上的争议。请求人就专利权属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最迟应当在收到交费通知后7日内缴纳诉讼费,否则专利权属争议程序无法启动。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属纠纷属于专利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对于这类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先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属纠纷,不是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不得以当事人未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先行处理为由,拒绝受理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属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