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有权吗?

是的。

行政处罚权

1.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或者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的,责令改正,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为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或者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提供便利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予以公告,处以罚款,没收、销毁、清除假冒专利标记。

4.有关单位拒绝提供或者隐匿、转移、销毁与专利侵权纠纷或者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案件有关的合同、许可证、图纸、帐册等资料的,处以罚款。

5.转移或者销毁登记保存的与专利侵权纠纷或者查处假冒专利案件有关的物品的,处以罚款。

6、学会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并在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

7、弄虚作假,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的。

8.通过剽窃职务或他人的技术成果进行交易。

9.销售、转让或者引进禁止进入市场的技术。

10,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无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