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授权条件是什么?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授权条件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广义的理解,实质授权条件包括:一是外观设计必须符合我国专利法中对客体的定义;第二,即使申请专利的对象属于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也不是所有的都可以被授予专利权。我国专利法第5条第1款、第25条第1款第6项排除了部分题目;第三,即使满足上述条件,该设计也必须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即符合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第四,即使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符合上述实质性条件,也必须按照我国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取得专利权,不得重复授权;第五,即使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和修改仍可能不满足其他实质性授权条件,如图片或者照片不能清楚地显示需要专利保护的产品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申请日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的范围。
一种是狭义的。实质性授权条件是指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不得与他人事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即符合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授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