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局是做什么的?
1.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实施相关规划,规范市场: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制定相关规则、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立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2.指导各类企业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登记,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 * *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实施统一市场监管: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施统一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统一反垄断执法,整体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指导企业应诉境外反垄断诉讼,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5.管理市场秩序和监督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组织指导查处价格违法收费、不正当竞争、非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和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证生产及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消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国家市场监管局的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行,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和重要事项的组织监督,协调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
2.研究室:负责协调推进本市市场监督管理深化改革。组织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的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相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3.法制部门:负责组织起草本市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据法律法规承担执法程序设计、自由裁量权规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或参与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相关备案工作。组织法治宣传教育。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执法证件管理。
4.执法协调办公室:负责本市市场秩序风险的收集、分析、协调和预警。负责研究完善行政执法协作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牵头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以上内容参考:官网,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