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的流程有多急!!!

沈阳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凭书面申请、身份证、专业证书、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或房屋证明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根据《沈阳市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六条公民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应当持书面申请、身份证、职业证书、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或者房屋证明,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第七条专项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公民的申请后15日内完成审批手续,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7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或者当面口头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照检、变更、歇业、注销登记等事项。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可以与国有企业或者其他类型的企业联合经营,但不得以任何形式隶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或者集体企业。

沈阳市个人注册规定:

根据《沈阳市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享有下列权利:

(a)拥有、使用、处置和受益于其自身资产的权利;

(二)核准登记的名称专用权;

(三)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四)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除国家定价和价格监审商品外的自主定价权;

(六)依法决定帮工和学徒的劳动报酬和分配形式;

(七)申请专利或者注册商标;

(八)依法订立、变更和解除合同;

(九)有权拒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外的集资、收费、摊派和罚款;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纪守法;

(二)依法缴纳税费;

(三)生产经营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标准;

(四)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招用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帮工、学徒工工资,改善劳动条件,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障安全生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沈阳市个体工商户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