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批的程序是什么?
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是: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部门受理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经实质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当事人修改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驳回申请;实质审查符合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立即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
以及专利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