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申请专利复审口试?
专利申请复审将以口头方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复审后,如果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进行复审,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复审请求视为撤回;专利复审委员会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认为仍然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复审决定,维持原驳回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或者修改后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