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北航飞行学院09年招高中毕业生吗?他们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2009年,高校自主招生和学生走班方案陆续发布,新浪高考频道为方便考生和家长,特收集整理。以下是北航2009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北航2009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专业突出的优秀拔尖人才。在理工科专业、外语英语和德语专业、文科法学专业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政治合格,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类:理工科专业(仅限理科生)

1,有航空模型专业(制作与飞控),高中时获得过全国竞赛和世界级竞赛;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数学或物理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信息学省二等奖;

4、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一等奖以上,或拥有专利;

5.“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高中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得“优胜者”奖者;

7.省级示范高中校长可推荐1-2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优异或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优先考虑我校已上市学生基地学校。

B类:外语类英语、德语专业(文理不限)。

对外语有浓厚兴趣,在语言文化方面有特殊天赋,愿意就读我校英语、德语专业的优秀学生(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冠军”;

2、全国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3、省级英语竞赛(演讲、辩论等。)二等奖(含)以上;

4.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5.省级示范高中校长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优秀或有英语特长的1学生参加选拔考试。

C类:文科法学专业(限文科生)

在文学、辩论、语言、文化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2.在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发表论文(限第一作者)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认可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创意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特等奖者;

4.高中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冠军”;

5.高中阶段全国英语竞赛决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的获奖者。

6.省级示范高中校长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批判性思维能力强、文科成绩优秀或有特殊才能的1名学生参加选拔考试。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2009年,我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时间从2008年10月24日开始,到2008年2月20日结束。学生须登录北航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中学推荐:从北航招生网下载打印推荐表,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中学要保证学生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3.65438年2月20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装订成册(A4纸)寄至北航招生办(已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

(1)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照片处须加盖中学公章;

(2)中学推荐表(从我校网站下载)、班主任评语、中学校长推荐信须由班主任和校长亲自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三年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个人陈述”材料需要本人书写;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自身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第三,选择过程

我校成立了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选拔招生的实施工作。

1.初审:先由我校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初审。学生可在65438年2月20日后登录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和考试安排。初审通过者可下载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书。初试不合格的学生将不另行通知。

2.复试考核:通过初审的学生必须参加北航自主选拔考试。

(1)考试内容:

A类:笔试(包括数学、物理、英语和综合知识)和面试(航空模型专业学生制作飞机模型);

B、C类:笔试(包括数学、英语和综合知识)和面试;

(2)考试时间:2009年6月5438+10月3-4日(如有变动以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北航校区;

(4)考试安排:请考生于2009年6月2日(上午9:00-下午5: 00)持身份证原件和《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书》到我校知行楼北楼陈星剧场报到,现场拍照并打印准考证。没有身份证的不能报到,不能参加考试。具体安排详见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

3.入选名单的确定:将充分考虑学生的获奖情况、笔试、面试和中学表现,由专家评审组对候选名单进行评审,提交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自主招生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外语、文科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诚信协议。

5.入选名单公示:经审核合格的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进行网上公示。

四、录取方式:

1,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北航(含平行志愿的省市),填报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的专业志愿。

2.被选调生在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并知晓高考分数线后,于2009年6月30日前填写《自主招生确认表》寄回我办;如不及时确认,我校将视为放弃志愿,不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3.高考总成绩(含加分)低于我校文理科当地投档分数线,但低于我校投档分数线不超过20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当地省招办批准录取,专业必须服从我校安排。

4.高考总成绩(含加分)达到我校文理科地方投档分数线的,入选考生经当地省级招办批准录取,享受10分安排专业,平行志愿省市享受5分安排专业。

5.B类和C类考生的录取和专业安排按签订的诚信协议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方式、标准、程序和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坚持程序规范、方法公开、结果公示。

3.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和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申请和推荐。推荐的材料一定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学籍和该中学的推荐资格。

6.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航招生办。

七。联系信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知行南楼302室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191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

学校纪委的监督电话是010-8231758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