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法律法规

我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依法在公路桥梁穿越的河流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应当符合公路桥梁的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包括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修建设施、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公路桥梁跨越航道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桥梁航标、桥柱标志和桥梁水尺标志,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桥区设置水上航标和桥墩防撞装置。桥区内的水上航标由航标管理机构负责维护。

通过公路桥的船舶应当符合公路桥的通航净空要求,严格遵守通航规则,不得在公路桥下停泊、系缆。

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在公路桥梁穿越的河道上下游各五百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的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