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高层次人才评价几年?
一、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遴选对象
1.评选对象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优先选拔科技前沿领域、重点产业集群、重大科研平台和科技龙头企业的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注重选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
2.省“333工程”第五期通过考核,符合省“333工程”第六期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省“333工程”第六期同等层次继续培养,不占用同等层次选拔名额。“333工程”第五期二、三级培养对象经审核合格,符合省“333工程”第六期评选条件的,可申请直接参加省“333工程”第六期一级培养对象的评审,不占推荐申报名额的分配。
3.避免反复戴“帽子”,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予入选。资助期间,省级“双才”、“文化大师”、“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不得申报二、三级。资助期间,省级“双创医生”、“文化人才”、“蓝色工程”、名师、卫生拔尖人才不得申报三级。同一级别培养对象的培养周期不得超过两期。历届“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下级申报。第五期考核期满未参加或考核不合格的培养对象,不得申报第六期“333工程”。
4.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选。以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的不作为为评选对象。
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遴选条件
1.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策略,遵纪守法,爱国努力,爱岗敬业;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科学家的模范实践精神、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一级报考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 1后出生);二级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全日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日以后出生);三级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 1后出生)。
3.符合第1、2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第一级: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或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对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主持并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国际合作等项目,创造性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和技术水平在国际或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国内外同行的认可,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在医药卫生领域,医学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疾病,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做出较大贡献,在国内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了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拓展了本学科的理论,对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在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在国际或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了重大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
4.符合第1、2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二级:
(1)在自然科学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或者是省(部)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获得国家技术发明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重要贡献者,或省(部)科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三)在主持和完成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和改造,设计、开发和管理引进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4)应用高新技术成果或自主知识产权领导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地应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和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由其主导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同行业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
(5)在医疗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术精湛。本人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疾病,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做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6)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或者提出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和建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如果一、二级推荐的人选在特殊领域特别突出,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符合第1、2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三级:
(1)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获得省(部)以上科学技术二等奖的重要贡献者,省(部)科学技术三等奖或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2)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省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在研究、设计、施工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4)医疗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疾病,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有突出表现,在本地区有较高声誉。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专著,在省内外引起良好反响,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或提出对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和建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在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为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
(七)在其他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本土人才。
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遴选人数
根据第六期“333工程”的培养目标,拟遴选48名左右一级培养对象、480名二级培养对象、4800名三级培养对象。其中,第一层次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后出生)比例不低于10%;第二层次为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35岁以下(1986 1日之后出生)比例为10%。三级35岁以下人员比例不低于30%。
四、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遴选程序
1.组织申报。申请人应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各设区市人才办或省有关领导部门。
2.资格审查和复审。各设区市人才办和省有关领导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一、二级申报对象进行初步推荐;查看第三级应用程序对象。
实施高层次人才单位推荐制度,推荐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具有博士授予权单位的优秀人才。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单位推荐等方式,对平时表现、发展潜力、实际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直接推荐。各区市委组织部和省有关牵头部门负责推荐名额的分配,用人单位负责推荐优秀人才。
3.专家评审和审查。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业评审组对一、二级申请人进行评审;审核推荐人选和三级人选。
4.审查和批准。组织省第六届“333工程”专家委员会对一、二级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培养对象建议,报省领导小组审定。
五、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相关要求
1.各区市人才办和省有关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全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填写申请材料,认真、规范、真实、完整,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请管理系统”网上申请2021 8月1-9月15。各设区市人才办和省有关领导部门要在9月25日前完成系统内一、二级培养对象的审核,6月25日前完成三级培养对象的审核,10。
3.各设区市人才办和省有关领导部门在“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完成材料审核后,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培养对象评价推荐工作方案(含推荐)。
(2)一、二级培训对象《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资料查询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证书)、主要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有标题和名称的正文页,注明引用次数)、主要发表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按目录分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
(3)江苏省第六届“333工程”一、二、三级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同时从系统导出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一并提交)。
(4)各设区市人才办和省有关领导部门推荐评选第六届“333工程”的报告。
请在评审开始前推荐工作计划;2021 10 10前提交一级、二级申请人申请表、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等相关材料;110、10前,将三级申请对象《申请表》、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省第六届“333工程”推荐评选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