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利信息

要检索有关专利的信息,您可以使用以下方法:

(1)人工检索

1,分类检索,可以使用中国专利公报或中国专利分类索引进行分类检索,步骤是先确定国际专利分类号,再浏览相关摘要或索引。

2、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检索。

3、号码检索,检索者要根据不同的查询目的使用不同的号码。

(2)计算机检索

应选择不同的中国专利检索数据库系统,使用字段、通配符、一般逻辑组合、相邻词、* * * *存储、范围、跨字段逻辑组合等检索方法,根据不同的检索目的,使用不同的检索策略检索各类中国专利信息。

(C)中国专利法律状况检索。

1,利用“公报”查询法律地位。

2.使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簿查询法律地位。

专利申请形式审查查什么?

(一)主要审查各类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是否使用规定的格式,文件是否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等。这部分评审不涉及技术内容,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2)专利请求书是否符合规定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三)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附图是否符合附图要求;

(四)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是否有委托书;

(五)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申请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是否具有在中国申请专利的资格;

(六)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规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其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

(七)申请费是否已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被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