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收益周期审计风险的建议
一、销售或应收账款的虚构
为了提高净收入,实现配股或分红等其他目的,管理当局可能会通过制造虚假销售业务来夸大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的虚构对客户的资产、利润和损失有重要影响。由于存在这种舞弊的可能性,审计人员应该评估销售的审计风险,找出管理层很可能容易出现重大错报的环境,并采取审计程序来发现这些问题。审计人员至少应履行以下审计程序:审查大额或异常交易的会计记录,尤其是最近记录的交易;识别关联方,确定是否存在与公众关联方的重大交易;进行分析性审查,以确定收入或毛利的变化,并确定变化水平或交易活动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当管理层涉及欺诈时,分析性审查可以在发现异常情况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收入确认预付款
审计人员应警惕提前确认收入的可能性,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客户在销售前确认收入的时候。例如,当货物已经发出,发票和票据已经交付给卖方,并且已经收到部分货款时,在买卖双方未就质量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提前确认当期收入;企业应当在销售商品已经发出,发票和票据已经交付给卖方,已经收到部分货款,但尚未履行安装义务时,预先确认当期收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时;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不能分期确认收入;但会提前确认。对劳务和建造合同完成程度估计不合理,导致当期收入确认过高;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补偿或根本不能补偿的,仍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
其他客户管理当局可能会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人为地创造收入确认的条件,从而确认收入。如果使用会计估计,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和劳务合同进度法就是确认销售的会计估计。但是,使用这两种方法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赚的过程必须大部分完成;其次,必须合理保障实现;第三,收入和相关成本必须能够可靠地衡量。这些条件是否满足需要大量的审计判断,客户往往会向审计人员提交有利证据,隐瞒不利证据。
第三,关联交易的存在
关联交易的存在使得上市公司非常容易与自己的控股公司(或潜在控股股东)进行出售。比如公司生产的产品可以卖给控股公司,但实际上控股公司没有转售;研发费用可以通过向关联方出售有竞争力的项目转移给关联方;公司通过向“壳”公司出售声称有价值的专利,可以大大提高每股收益。因为这个专利是通过公司内部开发获得的,其价值很难判断。“壳”公司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公司对贷款的担保获得,通过购买流向公司,完成其交易。我国上市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上市公司、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着无数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利用关联交易调节上市公司业绩是业内不争的事实。
关联交易收入有多种形式,大多表现为交易价格偏离市场价格,确认交易时手续不全,没有或只有少量现金流,或者即使有现金流也会通过一些渠道转移,非核心的一次性交易也很多。即使关联交易可以改善客户的业绩,但从长远来看,并不能改善客户的形象。关联交易通常会使法律形式偏离经济本质。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师应该优先考虑经济实质。上例中,法律形式是公司出售专利,产生利润,但经济实质是“壳”公司向银行贷款,却没有资源偿还贷款。由于这种可能性,审计人员必须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特别是分析性审查显示利润水平大幅增长的情况,认真审查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在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表述。
可以看出,在收益周期审计中,分析性复核应用的效果明显,有助于审计人员发现可能存在舞弊或错报风险异常波动的信号。在收入周期中,数据之间存在一定的预期关系。收入的各种会计数据可以与资产账户余额(如应收账款)、销售回款周期、生产费用等会计信息以及企业和行业的非会计信息进行比较,可以得到满意的分析结果。通常情况下,企业的收入舞弊可以通过这种分析程序表现出来,但同时审计人员需要在分析过程中保持合理的谨慎态度,对分析的数据做出合理的预测并对异常变化做出解释,从而发现问题,进而进行详细的测试取证,从而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因此,在收益周期中,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谨慎和怀疑态度,关注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评估客户的会计估计,运用分析性复核并获取审计证据进行评估,从而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