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申请专利是个人的吗?

在知识产权实践中,单位技术人员经常会问及职务发明的定义: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自己的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二)完成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辞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所作出的与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