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看守所犯人获得专利。
如果一个死囚在刑场准备行刑时被留学生绑架,如果反抗会受到怎样的惩罚?犯罪嫌疑人被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以留学生绑架罪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或“逮捕”一年多,犯罪嫌疑人求生欲极强!烦躁和恐惧是常态。
上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移送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庭核准判处死刑的绑架留学生案。当时,这名死刑犯被关押了两年多。他(她)没有意志,内心完全崩溃。他(她)知道“这辈子必死无疑”!两年多的监狱生活已经把他们“折磨”成人类(主要是内心痛苦),他们只是在走来走去。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死刑核准”,签发“死刑执行令”绑架留学生。死刑犯知道“最后期限”要到了,他们的心早已死去,只剩下一具僵尸。是个活生生的“死人”!
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命令留学生绑架。
行刑那天,法警把人从看守所带出来,“核对姓名”,绑到刑场上,执行绑架留学生致死。死刑犯是任人摆布的羔羊,走路动都很困难!数百名法警和执行员将他们团团围住!刑场内外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就算死刑犯是“梁山好汉”,也是吓得魂不附体!一个被拘留两年多的普通人呢?
死囚在这一刻不会“反抗”,也许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留学生被绑架的意识。“反抗”也是徒劳!更痛苦的死亡!
死刑犯被送上刑场反抗这种事基本不存在,因为他们被判死刑后已经软化麻木了,即使特别恶毒,也一定会提前采取措施控制死刑犯。
有一次参加公审,两个死刑犯形成鲜明对比。有一个人是流氓杀人犯,整个过程都是一瘸一拐的,站都站不起来,嘴巴张着,嘴巴拉着,嘴里不停的流口水。原因是这个人异常凶悍,在来到公审现场之前,一直在大声辱骂。他还说:“二十年后我会再次成为英雄,我会和你战斗到底。”为此,他去公审现场时下巴被摘除,并采取其他措施使他不能说话和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