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分类指南
按性质可分为物的主张和活动的主张。
书写形式: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并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1)前言: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主题的名称和与现有技术最接近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2)特征部分:使用“以……为特征”或者类似的词语,标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与前序所述的特征一起限定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并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1)引用部分:注明被引用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2)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