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积分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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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参加苏州社保也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但苏州的落户政策中,社保占比很高。举个例子,你有一套75平米的房子(并且需要居住),你会得到60分。只要交一个月社保就有5分,上限500分。如果不交社保,很难达到积分的标准。

以下是2015年底苏州积分落户政策的详细标准,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2015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评分标准

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评分标准由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生活状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计划生育、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六项内容,扣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三项内容。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详情如下:

一.基本要点

(一)个人基本信息得分=年龄+学历得分+专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

1.年龄。

评分标准:40岁以上人群18+10。

2.学历分数。

评分标准:专科(高职)30分;本科是60分;硕士200分;博士生4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计分。

3.技能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分数。

评分标准:5级(初级工)10;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30分;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为50分;职业技能二级(技师)100分;职业技能等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为3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计计分。

(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评分。

评分标准: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0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分。

(三)居住得分=房产得分+居住证年限得分。

1.财产状况。

评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吴江区不含以下城区)拥有自有房产且建筑面积超过(含75㎡)且居住在60分,超过75㎡部分每超过25㎡加20分;多套房面积可累计计算,总分不超过200分。75平方米

2.居住证的年限。

评分标准:在苏州连续居住满1年加30分,最高300分。

第二,附加点

(1)计划生育。

评分标准: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证明的,加100分。

(2)发明创造。

评分标准:

1.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纳入苏州市授权数据的第一发明人将获得30分/件,多项发明可累计计分。

2.申请当年授权并纳入我市授权数据的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加10分/件,累计最高60分。

(三)表彰奖励。

评分标准:在苏州市工作生活期间,按以下标准评分:

1.获得区委、政府及区部、委、办、局表彰奖励10分,最高30分。

2 .获得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项加20分,最高加60分;

3.受到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部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0分,最高120分。

4.体育竞赛奖项:获得全国比赛前3名奖项的,加100分;获得全国前8名、江苏省赛区前3名的,每次奖励40分,获得全国前16名、江苏省前8名的,每次奖励30分,最高100分;获得苏州市级竞赛前3名,加20分,最高60分;获得苏州区级比赛前3名的,获得10分,最高30分。

参赛项目应为计划项目,集体项目参照个人项目评分;优先考虑统计分值高的奖励,各级各类竞赛单项奖励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100分。

5.苏州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具的决定为准,每200元加5分。

(4)社会贡献。

评分标准: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

1.加入苏州市某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服务满24小时,获得5分,一星志愿者10分(累计服务时间达到100小时),二星志愿者20分(累计服务时间达到300小时),三星级志愿者30分(累计服务时间达到600小时)。四星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间1000小时)获得40分,五星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间1500小时)获得50分。志愿服务以最高分计分,不累计计分。

2.苏州市个人每2000元捐赠5分,最高30分。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必须是具有慈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使用财政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

3.在苏州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200ml全血加5分,每捐献1机采血小板加10分,在国内其他城市有献血记录的加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5分。互助献血不计分。

4.在苏州,造血干细胞采样加10分,捐献成功加80分。

5.在苏州实现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的,由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加80分。

6.在苏州市区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的,加30分。

7.参加苏州市区义警的,加10分。

(五)缴纳投资税。

评分标准:

1.在苏州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加20分;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的,加30分。

2.苏州市区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每1,000元加5分;苏州市区个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累计纳税(合伙企业按其个人出资份额划分),每1,000元加5分;以上累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3.租住苏州市区合法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按年提供租赁合同和年度发票的,每年加10分;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年度证明的,每年加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0分。

(6)公共卫生。

评分标准:

1.随迁学龄前儿童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加10分。同时完成相应年龄段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规定的预防接种(预防接种禁忌症除外),加10分。

2.0 ~ 6岁儿童及其母亲在苏州市区接受妇幼健康管理和保健服务,持有苏州市妇幼保健卡,加10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接受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加10分。

3.建立苏州市区居民健康档案,加5分。

4.申请积分管理时按岗位要求办理健康证的,加5分。

第三,扣分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扣分标准:本人或配偶为他人从事非法计划生育手术,利用超声技术等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无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扣50分。

(2)违法犯罪。

扣除标准:

1.近五年受过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每次扣200分。

2.近五年内受到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00分。

3.一年内在苏州市内因违反城市管理、非法行医、食品药品安全法、劳动保障、文化、卫生、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或个体户、企业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每次扣50分。

(3)不诚信。

扣分标准: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但失信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每次扣50分。

2.一年内因苏州市税收违法行为,被责令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的,每次扣30分。

3.本市存在医保收费违规行为,纳入医保失信人员名单的,每违规一次扣30分;因违反规定被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用人单位未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

4.本市存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违规贷款、恶意拖欠贷款等行为。,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名单,每违规一次扣30分。单位拖欠、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单位未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法定代表人扣30分;单位一年内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