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专利被侵犯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解: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侵犯专利权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专利局或者侵权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专利管理部门处理。(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权受到非法侵害时,专利权人或者利益冲突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是第一审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是第二审法院。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专利权,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事人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就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性:
专利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至第三款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专利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为3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