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答疑
从你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说的“这个方案是业内人士能想到的”来看,你应该对这个应用的创造性进行回复。
初步分析,你列举的三种意见中,第一种肯定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在第一次回复中,你针对的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而不是创造性。
创造力的答案应该陈述两个方面:
1,突出实质性特点。
2.重大进展。
你的第三个理由可以回答创造性判断上的“显著进步”,但缺少的是“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以上只是初步判断。如果要做出具体判断,需要查看专利申请文件和审查意见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