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受理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是:

1.申请文件齐全、合法,符合要求。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申请人是专利权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3.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专利申请文件,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没有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以及简要说明的;

(2)不使用中文;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6)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类别不清楚或难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