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自序

王安石(1021 ~ 1086)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今江西清江)。符节这个词,不对,是半山。父亲王逸,秀才,长期在江西、广东各县工作,卒于江宁府(江苏南京)。全家搬迁后,不能久留,江宁成了第二故乡。杨跟随父亲四处游历,知道了很多,也了解了民情。李青二年(1042),升进士,任渭南东路(今江苏扬州)判官。李青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巡视东溪乡14,部署水利工程,创制谷民贷款(《青苗法》之初)。他有着良好的政治记录,并有着独特的观点,即财务管理必须是“资本的世界”(即依靠生产的发展)。黄游调任周树(今安徽怀宁)三年(1051)。京师名人范仲淹、富弼闻其言,闻其政,遂上书举荐。他们都以“家贫人多”为由,拒绝出任翰林阁一职。这期间,他们只担任了一年的太常寺牧判官,坚持以东南地方官的身份离开北京,“鞠躬尽瘁”。嘉祐二年(1057),任常州周知。次年,被调至条甸东路(治饶州,今江西博阳)大牢,不久出任第三司判官。向仁宗的《语录》主张吏治改革要从培养和使用人才的各个方面入手,还要从财务管理、军事等方面入手,这实际上是后来改革的早期纲领或理论原型。仁宗称赞他的文才,但他没有采纳变法。然后上《时政》(又名《本世纪无》;当它在熙宁元年提出时,宗申强烈要求及时改革。“有前途的一天,所以不要急于今天;恐怕我今天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嘉祐八年(1063),仁宗驾崩,不久其母返回江宁守制,离职。英宗在位四年,他不能呆在家里。

治平四年(1067),宗申即位,次年改称元熙宁。从江宁知府到翰林学士,在宗申的号召下,他极力主张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政务顾问,兼制造三司法规处,准备变法。与此同时,吕惠卿被任命为法规秘书,审查详细的文本,并成为行政副手王安石的政治改革。当年颁布了等损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第二年,他被任命为总理。神教罢课立三规,权利归中书。颁布《嘉宝法》和《征兵法》(先在开封试行)。此后三年,逐渐颁布了朝贡法、市场交换法、护马法、均田税法和安置将军法;《免役法》于次年在开封实施。熙宁七年(1074),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强烈反对新法的三皇后(仁宗皇后、英宗皇后、宗申皇后)。夏征提出了一个危言耸听的难民地图,吕惠卿和曾布,新法的重要人物,彼此失去了和平。宗申停止了新的法律,并在愤怒中六次辞职。江宁府本来就是异相的。次年2月,恢复第二阶段。最终,由于与宗申的分歧,改革进展艰难。不到一年,他再次辞职,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公园。封为靖国公。晚年为善佛,撰《子说》自娱,但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宗申去世。次年,哲宗改“元佑”,高太后听政,司马光任丞相,先后革职,青苗法。他于1920年4月因病去世。史“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集》、《周官易欣》、《十一勾神》等传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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