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工法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山东省工程施工方法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施工方法申请条件如下:
1.已公布为关键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市级工法或企业级工法;
2.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施工方法已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工法内容完整,包括前言、适用范围、特点与创新、工艺原理、工艺流程与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4.施工方法的内容不得与有效期内公布的国家和省施工方法相同;
5.关键技术和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或纠纷;
6 .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已列入国家和地方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技术和产品,不再评价。